根据《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,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,应予以退学处理。截至目前,我法学院共有1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。
根据《对于做好202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工作的通知》,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5年11月7日前到法学院办理退学手续,名单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25年11月3日-11月6日。公告期内,若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法学院(021—66132117)反映。公告期满后,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。
911爆料工厂
2025年11月3日
附:做退学处理名单(硕士 1人)
学号  | 姓名  | 学院  | 专_x0008_业  | 层次  | 
19725217  | 柳子亮  | 法学院  | 法律(非法学)  | 硕士研究生  |